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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學校睡眠課程學分折抵辦法

學校睡眠課程學分折抵辦法:

a. 以系所為單位,應於開課一個月前主動向學會提出申請,且課程大綱及師資皆通過甄審委員會審核,方能成立。

b. 師資應至少有一位台灣睡眠醫學學會之有效會員。

c. 大學相關科系開設睡眠醫學課程折抵學分上限為12學分。

d. 學校課程學分累積年限可至畢業後兩年仍適用。

e. 大學時期的實習無法累積臨床所需之實務經驗,因此,無法折抵每年一百例的實際操作。

 

若欲申請,再請將課程大綱及師資mail給秘書處,謝謝

 

秘書處  敬上